*1,抓水量,通过完善污水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果蔬汁澄清浓缩,使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很大效益;*二,抓水质,通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化工产品的浓缩纯化,降低出水污染物浓度,达到改善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的目的;*三,抓监管,以保证投运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杜绝偷排、漏排和污泥随意堆放等现象;*四,抓农村,酸性染料浓缩纯化,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或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按需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加强监管。“十二五”全国各县均应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东部、中部地区应逐步将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重点建制镇纳入污水处理范畴,推进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达到85%,县级市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水平和污水处理实际需求确定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规模,浓缩,并从总体上合理控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增长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果。强调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的平衡发展,防止出现部分地区能力过剩,部分地区又存在能力不足的局面。